驚!火鍋沾「毒」吃 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
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天冷吃火鍋,沾醬用的花生粉也不安心。衛福部食藥署今(11)天公布市售花生製品中黃麴毒素污染監測結果,發現有4件花生糖及3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,其中在新北市極鮮火鍋抽驗到的花生粉(塑膠袋裝),檢驗總黃麴毒素高達55ppb,是標準15ppb的3.6倍,食藥署表示,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。
食藥署與各縣市衛生局是在今年3至10月間,至龍潭汽車貸款何謂信貸房貸信貸年息上游進口商、國內製造商、食品原料行、超市等地,抽驗218件花生糖與花生粉檢測黃麴毒素,結果有4件花生糖及3件花生粉檢出超標,各檢出20ppb至61ppb。
食藥署表示,不合格產品中,有2件花生糖是自越南進口,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,並已銷毀花生糖74.8公斤及花生粉19.2公斤,違規業者均已依法限期改正完成,而針對不合格產品的進口業者,食藥署也已經提高邊境抽批機率。
不合格名單包括:內埔鄉農會生鮮超市販售的「花生糖」,來源廠商為台北市正上純有限公司;宏龍開發有限公司販售、自製的「一口軟花生糖」;全聯販售的「花生牛奶酥」,來源廠商為嘉義縣金瑞祥貿易有限公司;金鼎祥貢糖的「鹽酥貢糖」;宜蘭縣迪化街商行販售的「花生粉」,來源廠商為五結鄉永裕食品;極鮮火鍋的「花生粉」,來源廠商為雲林縣協信泰食品加工廠;桃園市瑞隆商行販售的「花生粉」,來源廠商為桃園市永安農產食品廠。
食藥署說,黃麴毒素主要是由黃麴黴菌與寄生麴黴菌所產生,對人類及動物具肝臟毒性、免疫抑制性、致畸胎性及致癌性,提醒消費者應購買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的產品,並確認產品包裝是否完整無受傷或破損,開封後產品應保存於乾燥環境,避免受潮。
食藥署說,黃麴毒素污染量超標者,依違反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規定,應將不合格產品予以沒入銷毀,經命業者回收銷毀而不遵行者,可處以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;屆期不改正者,可處3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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