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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放寬指定銀行人民幣平倉規定

(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6日電)中央銀行表示,自今年11月2日起,放寬指定銀行與人民幣清算行(中國銀行台北分行)平倉規定,並擴增交易種類,但自然人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,每天仍以2萬元人民幣為限。

央行官員表示,現行公司行號與團體辦理人民幣跨境貨物貿易,僅限即期外匯交易,但11月2日起擴增範圍與種類,除原本的人民幣跨境貨物貿易外,服務貿易與參股、設立公司等直接投資的人民幣買賣,皆包含在內。

另外,除了原本的即期外匯交易外,也新增遠期外匯交易與換匯交易,可讓與中國有業務往來的公司行號團體與銀行有更多的彈性。

人民幣清算規定放寬後,銀行得自行決定採取何種方式進行人民幣清算。官員舉例,目前離岸人民幣(CNH、CNT)與在岸人民幣(CNY)存在價差,若離岸人民幣貶幅較高,出口商將人民幣存入銀行後,銀行可選擇與中銀台北清算;進口商則可委請銀行的香港分行買進人民幣,藉此達獲利最大化。

此外,央行也刪除有關人民幣跨境貿易平倉應徵提文件的相關規定。央行官員表示,過去進行人民幣跨境交易平倉,必須提出書面文件,證明是實際交易,但現在也予以放寬,只要指定銀行採取允當的「認識你的客戶(Know your customer, KYC)」、「了解你的業務」及「盡職審查」等程序,加強人民幣買房貸第2順位銀行年息貸款全省皆可處理賣需求和真實性審核即可。10410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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